日期:2021/9/19 Click:651
8、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对在其所属范围内外来施工单位(个人)有权对其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对其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勒令其停止作业。3、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的要求31、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1.目的
为确保年度维修工作安全顺利进行,消除或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特别制定维修期间的检查安全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年度修理期间参加检查的各工厂、部门和外来工程的公司(个人)。
三.引用文件
无
四.术语定义
无
五.责任
1.安全环境保护部负责制定本制度,负责说明。
2.安全环境保护部负责大修期间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负责火灾作业.登高作业.进入设备作业的票据审查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相关单位在本职责范围内负责监管。
3.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和区域内协助安全环境保护部监督检查。醇氨厂安全科对本厂范围内的检查作业行使公司安全环境保护部的审查权。
4.生产管理部负责盲板堵塞作业票据审查和安全措施监督管理。
5.设备管理部负责吊装作业的票据审查和安全措施的监督管理。
6.基础设施部负责动土作业票据审查和安全措施监督管理。
7.外来施工作业单位业务联系部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
8.各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对在其所属范围内外来施工单位(个人)有权对其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对其违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勒令其停止作业。外来施工公司(个人)的违反行为,在主管部门发现后,分别处罚其及其所属公司。
9.所有员工都有权向安全环境保护部检举违规行为。举报电话+++++++++。所有参加者都有义务遵守本规定进行检查作业。
6.要求
1.管理要求
1.1.检查前的要求
1.1.检查前,参加者必须组织班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动员会,会议有记录。
1.1.2.检查前,参加者必须组织全体人员逐步签订大修安全经济责任书。
1.1.3.检查前,参加检查机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各级安全检查管理规定和安全检查规程,学习需要教材、审查记录。安全环境保护部随机检查各部门员工,验证学习效果。
1.1.4.停车。开车前,应制定安全停车。开车方案,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情况明确相关负责人和预防措施等内容。该方案一式两份,停车前两天向安全环境保护部报告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1.1.5.根据检查项目的安全要求,6人以上,检查项目涉及动火.有限空间.登高作业之一的检查项目,必须制定设备检查安全方案,进行风险评价,根据风险评价情况明确相关负责人和预防措施等内容。该方案一式两份,大修前两天报安全环境保护部一份,另一部门存档。
2.检查前的准备
2.1.检查作业开始前处理设备检查票,执行检查作业票制度。需要高处作业、点火、进入有限空间等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票。检查期间所有设备检查票和安全作业票均由本公司安全人员审查安全措施,同意后方可发行,票中各种签名由本人签字,严禁签字。参加检查的人数在6人以上,检查项目涉及动火。有限的空间。登高作业之一的检查项目,检查票的安全措施必须由安全环境保护部审查发行
2.2.检查项目负责人按照检查安全方案的要求,组织检查作业人员到检查现场,口头接受检查项目。任务.检查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时负责实施检查安全措施。
2.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工作。
2.4.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等物质的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时,由设备所在部门制定详细可行的设备清洗、更换、吹走等方案,设备清洗、更换、吹走前一天报告安全环境保护部分,另一部门存档。设备清洗.更换后需要分析报告书。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技术人员、技术人员检查确认设备、技术处理和盲板堵塞等符合检查安全要求。
2.5.检修项目家长应明确其工作范围.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存在的危险因素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
3.检查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要求
3.1.检查作业中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焊工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钳子.锤子等各种工具进行检查,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具不得使用。
3.2.应采取可靠的切断措施,切断设备上的电源,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上挂上警告牌。
3.3.检查作业中使用的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装置应由负责人检查,保证完整可靠,合理配置。
3.4.检查检查现场的爬梯扶手、平台等,确保安全可靠。
3.5.检查用查检查用的盲板,高压盲板必须在探伤后使用。
3.6.对于检查用的移动式电气工具,必须配备漏电保护装置。
3.7.检查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整的盖板,也可设置栅栏和警告标志,夜间设置警告红灯。
3.8.有腐蚀性介质的检查场所需要洗涤用水源。
3.9.请清除影响检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障碍物、油污、冰雪、积水、废弃物等检查安全的垃圾。
3.10.检查现场消防通道.清扫行驶通道,保证畅通。
3.11.夜间检查作业场所,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
3.12.大修期间各部门实施安全检查日报表制度。
以上各种特殊安全检查,各部门必须制作检查记录,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4.检查作业安全要求
4.1.参加检查作业的人和各级管理者必须正确佩戴头盔,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后才能进入检查现场。
4.2.检查作业的各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检查技术操作规程。
4.3.各检查机构在生产管理部和安全环境保护部的指令下,按时间要求开车、停车、降压、降温、吹风、更换、分析和检查。
4.3.1.停车:停车时必须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强调要与上下工序取得联系,方可停.开车。
4.3.2.泄压:泄压操作应缓慢进行,并且不得降压至零(表压),更不能造成负压,一般要求系统内保持微正压,以免进入空气,未泄压前不得拆动设备。
4.3.3.冷却:冷却速度适当,防止设备变形损坏。高温设备不能用冷水直接冷却,切断电源后,最好适量通风或自然冷却。
4.3.4.置换分析和检查:为了保证检查火灾和罐内作业的安全,检查系统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应通风置换,酸碱等腐蚀性液体应中和。
4.4.电气设备的检查
4.4.1.在导电设备.线路上工作,必须停电作业,在电源开关上挂上有人作业,禁止接通的招牌,除了负责招牌的人外,禁止任何人因任何原因取下招牌或送电。
4.4.2.移动电动工具必须在箱子里安装触电保安器。否则,就不能使用。
4.4.3.禁止带电作业,必须进行带电检查的作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电修现场负责人和安全人员签字同意后,可以进行带电作业。
4.4.4.如果有必须暴露的带电导体,必须放置在无法接触的地方,需要明显的警告标志,电源连接的地方需要开关。
4.5.火灾作业
4.5.1.使用气体焊接时,乙炔瓶和氧气瓶必须分开,距离在5m以上,两瓶距离火灾在10m以上,焊接前必须消除焊接周围和下方的易燃物,或者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5.2.电焊作业,在地面焊接时,必须站在绝缘处,站在潮湿的施工现场和地槽内准备好的绝缘板上。
4.5.3.一级火灾作业,必须由安全环境保护部处理火灾证的二级火灾证由火灾地点所属部门处理。以上各项动火检测分析合格后,可作业。
4.6.登高作业
4.6.1.首先处理登高作业证,15米以上的高作业必须由安全环境保护部批准。
4.6.2.上了年纪体弱的人.视力差.头晕的患者,不能上高作业。
4.6.3.遇到六级以上的强风、雾等恶劣气候,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需要足够的照明。
4.6.4.登高作业前应检查登高工具是否安全可靠,不得借用设备.建筑物.支架.管道.绳索.不牢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设施。
4.6.5.登高作业时要仔细考虑,穿着轻便,不要带重物。
4.6.6.登高作业时,不得上下联系,严禁向地面扔东西。大工具必须连接,防止滑落。地上的监护人必须与登高者统一联系信号。
4.7.吊装作业
4.7.1.吊装作业前必须向设备管理部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才能作业。
4.7.2.在吊起大件和复杂的起重物时,应制定包括安全措施在内的起吊施工方案,并有专人指挥。相关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在现场监督。
4.7.3.起吊前要现场察看,凡起重物在上升.移动.落位,拖运安装的过程中所通过的空间.场地.道路是否会遇到电线.地沟.盖板等障碍物。
4.7.4.确定起吊方法,并根据起重的体积.形状和重量选定工具,禁止在运行中的支架.管道上起吊。
4.7.5.起重大型设备,首先要试吊,在重物离地面0.3m左右停止上升,检查一切,确无问题后,才能正式吊装。
4.8.受限空间内作业
4.8.1.受限空间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安全作业证”,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8.2.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将该设备与其他设备安全隔离(加盲板或拆卸管线,不得用其他方法代替),清洗、更换合格。
4.8.3.进入有毒物质的罐内作业,必须换气,进入前30分钟内由检查室采样分析或检查作业的工厂安全人员(安全环境保护部人员)用仪器分析,通过分析,经安全环境保护部同意后进入作业。设备内作业时间长时,至少每隔2小时分析一次,发现超标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人员。
4.8.4.在设备内作业时,应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确保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
4.8.5.设备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在潮湿.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4.8.6.设备内作业必须由负责人监视,与设备内作业人员有效联系。
4.9.一个部门在进入另一个部门内作业时,必须得到另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和安全人员的同意,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实施安全措施后才能作业。
4.10.外来公司进入生产制造中心检查公司进行检查程序要求:
4.10.1.首先,相关业务部门接受资格审查,发行书面认可证明书。
4.10.2.外来单位持证到公司安全环境保护部接受安全教育,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办理《外协安全工程手续书》。根据工作要求处理相关安全检查票(一级火灾作业票.三级高处作业票.有毒有害气体罐内作业由安全环境保护部处理,其他由有关部门处理。)。
4.10.3.外来公司持有《外协安全施工程序表》。相关安全检查票和相关证明书向检查公司的负责人(安全员)协商,检查公司的负责人和安全员在该检查票上签字,责任范围内的相关票据后,外来公司可以进入检查现场进行作业。
4.10.4.任何外来公司都没有上述标志和票据(程序表)的不允许作业,所属检查公司有权根据有关管理规定监督外来公司的作业,如果发现违反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否则,根据规定检查外来公司作业区域的所在公司的负责人和安全员。
4.10.5.外来公司检查结束后,由检查部门负责人或安全人员发行完成安全证明书,向公司安全环境保护部门实施安全协议事项,支付安全风险抵押金,最后向有关业务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4.10.6.各部门安全人员有权对外来施工部门违反。违纪行为按规定处理,发行公司统一制作的罚款单交给安全环境保护部。
5.检查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5.1.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与有关检查人员检查检查项目的完成情况,检查工具和材料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2.根据工艺要求检查盲板堵塞情况。
5.3.检查各种安全设施是否正常。
5.4.检查用完的工具应移动,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等应立即拆除。
5.5.设备.屋顶.地面垃圾.垃圾等应清扫干净,工作结束.材料清扫.场所清扫。
5.6.对设备进行试压.试漏.调校安全阀.仪表等装置。
5.7.对设备进行单体和联动试车时,要和现场有关人员联系好,非本岗位负责人员不得启动设备。
5.8.检修结束后,所在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检修项目认真进行验收。参加检查员必须对检查项目负责。
7.记录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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