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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日期:2021/7/17 Click:580
1、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总工程师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施工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交底。项目部的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要分别在每一份书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签字。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有单项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不得施工。

2、安全技术措施应根据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制定。

3、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全面,针对性。根据施工工程结构特点、施工方法、施工机械设备、工作环境、各类施工人员素质等实际情况,明确具体提出应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项。防止口号式、一般化。

4、施工现场所需的临时电气工程,应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布置图、有说明。

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部的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并经项目总工审批生效,并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二、特殊性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务必单独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1、梁吊装、水上作业、深坑挖掘、老桥拆除、大型脚手架、高空作业、龙门安装、蓝色施工等施工前必须制定单独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2、单独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必须有依据、严格标准、计算、详细、说明、审查。

3、特殊危险性大的部分项目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公司总工程师指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制作,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三、必须严格执行阶段性安全技术底制度。

1、各项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详细书面交给施工负责人,交给参加工程的全体员工。书面提交应一式三份,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各执一份,另一份提交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部总工程师、施工负责人应分别在各书面提交基础上签字,接受提交基础。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施工负责人应委托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指派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允许下一步施工。

2、2个以上施工班组或职业合作施工时,施工负责人应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向各施工班组负责人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基础

3、各施工负责人每天向本班组员工提出施工要求、作业环境安全基础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几天从事1:1:1的工作,必须书面提交

4、各级书面提交书需要交接时间、交接内容、交接人签字

5、各级书面提交书,必须按项目分配,以便各自调查。

以上就是关于项目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介绍,更多内容请登录建站网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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