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9/6 Click:623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广东省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我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和企业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2、处罚未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并罚人民币2000元,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罚款人民币500元。
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检测标准》、《广东省建筑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做好本公司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社会稳定和企业经济发展,确保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别制定本项目工作目标: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项目部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100%,优良率80%,消除重伤以上事故,轻伤事故控制在1.5%以内。工地实现两型五化,进一步开展文明建筑工人、文明建筑工地活动,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安全文化。做好安全维护、危险防控、火灾防控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消除刑事案例,保障社会稳定。
二、实施措施
1、工地整体应严格执行一标五规范,根据省、市、区目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条例与各项目部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执行工作。
2、加强管理力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从公司总经理、分管经理、相关科室到工程项目经理直至生产个人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技能教育培训,杜绝违章作业。
3、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现行规定和技术措施,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前做好季节变换的各项技术措施,确保各项安全生产体系有效。
4、认真做好新入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各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率100%,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技术交底。
5、加强文明施工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制度和规定,营造优美的施工环境和舒适的工作条件。
三、奖惩办法
1、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表彰,同时奖励人民币1000元,奖励项目部管理人员200元。
2、处罚
未完成本年度目标责任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罚款2000元,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市、区级安检不合格的工地,对负责人罚款1000元人民币,可报批评。
发生重大事故时,根据责任程度对负责人罚款1000-2000元(不包括上司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执法部门处理,追究法律责任。
四、安全管理目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安全检测标准》JGJ59-2011,针对我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优质、高效、安全、文明、低耗地完成本工程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安全管理目标。
1、伤亡控制指标
(1)死亡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
(3)轻伤事故频率不超过1.5%。
(4)措施
1)贯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死亡控制指标由本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指导,其他项目经理积极合作,确保实施。
2)本指标为否定指标,为把指标控制到最低点,必须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中的重大问题。
3)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人人签字手续。
4)做好书面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防止重大伤亡事故。
5)搞好新工人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及工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达标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优秀率:95分以上,大于30%;良好率85分以上,大于75%;合格率100%,不合格率为零。
(2)特殊作业时,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新工人教育达到100%。
(4)用电设施、漏电保护器安装率100%。
(5)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装置,安装和检查验收率达到100%。
(6)安全防护“三宝”利用率和“四口”防护率达到100%。
(7)各合同签订率达到100%。
(8)安全报告监督率和安全管理者到达率达到100%。
五、文明施工目标
1、沿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坚固、稳定、清洁美观的现场围栏。
2、施工现场各种标志、达标率100%。
3、车间工人住宿安全卫生通过率达100%。
4、物料堆放整齐率达100%。
5、生活设施负责人的责任率达到100%。
6、现场防火器材配置合理,火灾审查手续完善。
7、措施
(1)文明施工目标由项目经理派专人负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高志龙
同志。
(2)各班班长必须各尽所能,各负其责。
(3)每月进行文明施工安全大检查。
(4)以省、市、区安全文明施工示范现场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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