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4 Click:645
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二、当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同时上报建设单位。
为了防止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监理机构应在日常监理工作中将监理安全责任放在第一位,利用巡逻、特别安全检查旁站监督等手段,及时发现和阻止可能引起安全事故的危险。
一、发现施工安全危险时,监理工程师应首先判断其严重性。有安全事故危险时,应立即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施工部门整改。
二、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发出《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必要时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同时报告施工单位。
三、施工公司拒绝整改或拒绝执行监理指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项目监理机构要求施工机构就存在的安全事故危险提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必要时应经设计机构批准),施工机构进行整改处理,项目监理机构检查处理结果,检查。
五、安全事故危险整改处理方案应包括
1.安全事故危险的时间、部位、性质、现状、发展变化等
2.现场调查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3.安全事故危险的原因分析和判断
4.安全事故危险的处理方案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确定安全事故危险的整改负责人,整改完成时间
7.预防这种安全事故危险的重复措施。
六、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认真深入分析处理方案,找出安全事故危险的真正起源。必要时,请设计、施工、供应、建设部门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
七、在分析原因和确认处理方法切实有效的基础上,项目监理机构应立即审查安全事故危险整改处理方案。
八、项目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机构按规定的整改处理方案实施整改,监理人员应安排监理人员跟踪施工机构整改实施过程。
九、安全事故危险整改结束,施工单位组织检查检查,自检合格后报告项目监理机构检查。项目监理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严格的检查、检查,检查合格后立即签署检查文件。
十、安全事故危险处理结束后,施工公司应写安全事故危险处理报告书,由监理和相关公司存档,主要内容应包括
1.基本整改处理过程说明
2.安全事故危险原因分析结果
3.审查认可的处理方案
4.实施处理中的相关数据、检查记录、原始资料
5.对处理结果的检查、检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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