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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

日期:2021/7/12 Click:850
一、认真贯彻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与要求,在经理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工程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安全工程管理规定和上级安全工作相关指示和要求,在经理和安监部门领导下,做好工程安全工程管理工作。
二、负责监督、检查各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检测出的事故危险,应立即促进整改。
三、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有权对违章者进行经济处罚;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四、参加工程重要施工项目和危险作业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措施,现场检查开工安全施工条件,监督安全措施的执行。
五、协助工程领导安排和检查每周安全日活动的监督、检查组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促进组加强安全建设。
六、参加工程安全文明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协助工程领导安排、检查、总结安全工作。
七、参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发现问题以三定原则促进整改。
八、督促和协助工程相关人员做好劳动防护用品、重要工具的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九、开展安全文明工程宣传教育的新员工负责二级安全教育。
十、总结和推广安全文明施工经验,提出对安全施工优秀班(组)和个人的奖励意见。
十一、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十二、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协助工程领导组织对轻伤事故进行处理,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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