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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断路作业安全要求21作业组织a)作业前,作业申请单位应会同本单位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能保证消防车和其它重要车辆的通行,并满足应急救援要求。b)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
1用语和定义
1断路作业
在化学品生产机构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分支道和现场引导道进行工程施工、吊运等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1.2断路作业单位
根据断路申请单位的要求,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路和单位引路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等单位。
1.3道路作业警告
作业部门应根据需要在断路的十字路口和相关道路设置交通警告标志,在作业区附近设置道路栏、道路作业警告灯、导向标志等交通警告设施。
1.4作业区
为了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用道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包围的区域。
2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2.1作业组织
a)作业前,作业申请部门应与本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方案应保证消防车和其他重要车辆的通行,满足紧急救援要求。
b)断路作业机构进行断路作业处理断路安全作业证并获得批准,可在规定时间内根据制定的方案组织进行断路作业。
c)用于道路作业的作业、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域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
2.2作业交通警示
a)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
b)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道路栏、锥形交通标志、道路作业警告灯、导向标志等交通警告设施。
c)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告灯,道路作业警告灯应设置在作业区周围锥形交通标志处,反映作业区轮廓。
d)道路作业警告灯应为红色。
e)防爆区域的警告灯应防爆,安全电压不超过36伏。
f)道路作业警告灯的设置高度应符合GA182(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离地1.5m,不低于1.0m。
g)道路作业警告灯应在雨、雪、雾天打开,其他气候条件下应在傍晚前打开,至少可以发出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2.3紧急救援
a)断路作业部门应根据作业内容与主管部门制定紧急措施,配备相关设备。
b)动土挖掘的路面应采取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通行。
2.4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结束后,应迅速清扫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3断路作业许可证管理
3.1断路作业许可证审批
作业前,作业申请部门应与本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制定交通组织方案后,执行《断路安全作业许可证》和《断路作业安全点检查表》,作业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工程管理部门批准。
3.2断路作业许可证的时限
《断路安全作业证》的期限在审查断路方案时确定,在许可证上明确记载,每天断路前监护人、作业负责人必须进行断路作业安全检查。
3.3断路作业许可证关闭
断路作业结束后,监督工作人员和监督工作人员应与作业负责人共同进行完成检查,确认无安全危险,现场恢复正常状态后,分别在《断路安全作业证》和《断路作业安全点检查表》的《完成后确认》栏签字关闭,转送工程管理部门备案检查,保存一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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