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1 Click:885
34“流动红旗”获得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评分达到优良且名次最高、《流动红旗评比得分表》所有检查项无零分、当月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质量缺陷、当月《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不得多于3份(含3份)、现场施工管理检查中的各项检查评定等级必须合格(具体细则见第七条)。
一、活动目的
为促进各施工部门搞好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更好地完成创造优质工程目标,本项目实行流动红旗选拔制度,所有建设工程均参与,以参与施工的项目为选拔部门。
本选择方法作为支付工程费用的重要依据。
二、选拔参加者
项目参加者
三、选拔制度和方式
3.1选拔期间各施工者必须认真合作。如果不合作,选拔组长有权取消施工部门的选拔资格,该部门的选拔成绩无效,被取消资格的部门视为选拔不合格。
3.2选拔时间间隔为一个月,每月检查一次,每月25日监理机关组织有关人员巡视检查,选拔组成员在现场评分,选拔组组长总结平均得分,扣除《监理工程师通知书》得分后(每减1.5分)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并列时,以现场施工管理的平均得分为排序依据。
3.3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为85分(含85分)以上,75分-84分合格,74分(含74分)以下不合格。
3.4流动红旗获得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评价优良,排名最高,流动红旗评价得分表所有检查项目无零,当月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缺陷,当月《监理工程师通知书》不得超过3份(包括3份),现场工程管理检查各检查评价等级必须合格(具体细则见第7条)。
四、选拔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监理部门项目负责人
成员建设部门相关人员、主要监理工程师、施工部门技术负责人
五、选拔项目和分数比例
项目管理(25%)、现场施工管理(60%)、内业管理(15%)。
六、奖励和处罚办法
6.1获得流动红旗的单位奖励1000元。
6.2若当月没有评选单位满足“流动红旗”获得条件,则“流动红旗”空缺。
6.3分合格,但排名第三的公司各处罚1000元,得分并列时,以现场施工管理平均得分为排名依据。
6.4所有评分不合格的公司各处罚1000元
6.5所有评分公司综合得分优秀,不予处罚。
6.6受到处罚的公司,必须在7天内修改不合格项目,经监理二次检查合格,合格标准为综合得分优秀。另外,对二次检查未达到优良标准的施工单位将延期支付工程款
七、检查评分方法
7.1项目管理检查:对照《流动红旗评分表》中项目管理检查内容进行评分。
7.2现场施工管理检查:
7.2.1文明施工检查:评分细则详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附录B:建筑施工安全分项检查评分表B.2《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检查文明工程检查评价表的所有检查项目,对照表中的内容进行评分,得分值÷100-10是文明工程检查的实分。《文明施工检验评价表》中的保证项目没有零分,总分达到70分(包括70分)以上,该检验合格。
7.2.2安全管理检查:评价细则详见《建筑工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附录b:建筑工程安全分项检查评价表B.1《安全管理检查评价表》。检查安全管理检查评价表的所有检查项目,对照表中的内容进行评分,得分值÷100-20是安全管理检查的实分。《安全管理检查评价表》中的保证项目没有零分,总分达到70分以上(包括70分),该检查合格。
7.2.3质量管理检验:与《流动红旗评价表》中的质量管理检验内容相比进行评价,各检验项的评价达到一般以上,且内在质量均符合强制标准的,该检验合格。
7.2.4进度管理检查:完成当月进度计划的比例-10是进度管理检查的实际得分。当月进度完成60%以上(包括60%),该检查合格。
7.3内业管理检查:比较流动红旗评价表内业管理检查内容进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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