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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

日期:2021/7/11 Click:856
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3)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4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2建筑工程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分包(供给)部门和人员的选择和退出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4建筑工程企业应对分包(供给)部门检查和审查的内容包括
1)分包(供给)部门人员配置和履行职务的
2)分包(供给)部门违反合同,违反记录
3)分包(供给)部门安全生产业绩。
5建筑工程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方名单,定期审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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