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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变形控制测量有哪些一般规定?

日期:2021/12/14 Click:663
3)当基准点离所测建筑距离较远致使变形测量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三、变形测量基准点的标石、标志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三、变形测量基准点的标石、标志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
建筑变形控制测量的一般规定是什么?

1、建筑变形测量基准点和工作基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沉降观测应设置高程基准点;

2)平面基准点应设置在建筑位移和特殊变形观测中,必要时应设置高程基准点;

3)当基准点远离测量建筑物,变形测量作业不方便时,应设置工作基点。

2、变形测量的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区域以外,位置稳定,易于长期保存,并应定期重新测试。复试周期应根据基准点位置的稳定性确定,施工过程中应为1~2月份重新测试一次,点稳定后每季度或每六个月重新测试一次。当观测点变形测量结果异常,或受地震、洪水、爆破等外部因素影响时,应及时重新测试,并按本规范排名第八.分析2节的稳定性。

三、变形测量基准点的标石、标志埋设后,应在开始观测前达到稳定性。稳定期应根据观测要求和地质条件确定,不得少于1.5d.

四、当有工作基点时,每期变形观测应与基准点连接,然后观测观测点。

变形控制测量的精度水平不得低于沉降或位移观测的精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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