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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工作设专人负责

日期:2021/11/16 Click:564
施工现场要设有安全防火组织机构和安全防火措施。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施工现场锹、锅、钩、桶、沙箱、灭火器等消防器材,要按“四、四”制配备。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做他用,周围不得摊放物品,保护道路畅通。
1.施工现场应设有安全防火组织和安全防火措施。生活区应有吸烟室。
2.现场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有专人管理。五级以上禁止使用明火。
3.公司安全部负责组织定期安全检查,开展消防演习,制定应急计划。
4.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严禁在危险区域吸烟。并设专人加强管理。
五、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分级完善审批程序,并采取监控措施。
6.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低于施工总人员的10%。
7.施工现场的铲、锅、钩、桶、沙箱、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应按四、四制备。消防设备不得擅自挪作他用,不得在周围摊放物品,以保护道路畅通。
8.施工现场重点部位应按规定设置消防设备。高层建筑超过30M时,消防水源管道应随层制作,2寸立管应设置回压泵,每层应留有消防水源接头。
9.现场防火工作由专人负责,坚持日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火警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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