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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

日期:2021/11/16 Click:587
第一条根据“三违”产生和可能产生的后果,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1、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查处“三违”行为:(一)各级干部、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二、发现以下违章操作行为,扣除部门季度安全考核分10-15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元: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包括龙门吊日常装卸操作)。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杜绝违法指挥、违法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加强对三违的控制,引导和教育员工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根据三违和可能的后果,

第二条纠正三违行为的措施

1.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查处三违行为:

(一)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

(二)各级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人员是否按照安全生产五同时的规定组织生产;

(三)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生产过程是否执行规章制度,实施安全生产措施;

(4)生产岗位。施工现场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工艺纪律、施工纪律、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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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三违行为的违行为

除批评教育外,相关部门还可参照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基础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和HSE考核办法,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一、发现下列违法指挥行为,扣除部门季度安全考核分10-20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500元:

1.动土、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电路维修、超长、超宽、30吨以上吊装等特殊作业。

2.特殊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护或现场安全监护,因各种原因不坚持现场。

三、设备维修无方案.施工维修无设计或设计未按规定批准。

4.不执行设计或方案。

5.试压、干混、吊装、危险化学品接卸、储存、发放不执行工艺纪律。

6.夜间或特殊气候条件下无保障措施强行冒险。

7.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

8.不向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人员发现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或穿着劳动防护服不规范时不及时纠正。

9.装卸。施工作业不与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

十、交叉作业未安排统一的安全协调人员。

11.危险化学品区不使用防爆工具,不佩戴防护用品。

12.管理人员进度,管理人员强迫工作人员减少安全环节,节省相关操作要领和流程。

二、发现下列违法行为,扣除部门季度安全考核分10-15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包括龙门吊的日常装卸作业)。

安全帽不系护带,现场装卸.试压.维修作业及安全监护人员不穿劳保鞋。

三、操作砂轮机不戴护目镜,在旋转部件附近戴手套进行维修.润滑.涂抹等操作或直接用手接触旋转.滑动物体和绳索。

四、作业现场.物资仓库.危险化学品和易燃物品储存区吸烟或将烟头扔在这些位置。

五、工作期间,工作服穿着不规范,上衣与工裤不统一。

6.旋转和滑动设备和设施的操作人员留长发,不戴工作帽。

7.高压作业没有将人员疏散到安全区域,高压管道周围站着的人,高压管道没有完成维修作业。

8.如果井盖没有及时盖上,或者在下水管道内损坏这些设施。

9.施工现场梯子不稳定或单独站在梯子上。

10.高空作业时,工具没有保险绳。

11.管沟施工无围栏和警示标志,施工后无盖板。

12.野蛮搬运化学危险品,使用化学物质随意称重物品,随意排放,丢弃化学危险品和包装。

13.在宿舍营房使用电炉,人离开房间不关闭电源。

14.用铜丝和铁丝代替保险丝,在配电柜上(内)放杂物。

15.电工作业前不验电,不按规定安装地线和标志。

16.电线裸露,绝缘损坏,电器无防护罩。

17.单独从事电气维修工作,无人监控。

18.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足5米或明火不足10米,周围有杂物、安全标志和安全附件。

19.电焊机接地线不规范,电焊机停用时不断电。临时用电布线未采取安全措施。

20.进入有限空间工作时不使用安全电压。

21.动土施工结束后,地面设施未及时回填恢复,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处理。

22.施工人员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23.吊装设备和管道不按规定使用引绳。

24.无人指挥起吊重物或指挥吊车不戴指挥标志。

25.用不符合要求的绳套起吊重物。

26.停留在起吊物下。

27.超速行驶。

二十八、强超抢会。

29.乘车不系安全带。

30.逆向行驶,转弯时不提前打开转向灯。

31.驾驶车辆和操作其他设备时吸烟。用手机。

32.车辆行驶时,向窗外扔杂物。

33.将污水、原油、酸碱、化工材料等物质排入路面。

34.场内特种作业车辆乘客。

35.设备设施运行期间的维护。

36.特种设备作业时,站在抓斗、叉斗和设备不安全部位。

37.维修设备停放在陡坡、斜面等位置。

38.驾驶厂家的机动车。

3.发现下列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扣除部门季度考核分5-20分,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50元。

一、不按时上班,迟到.早退。

二、脱岗、窜岗或在岗位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酒后上班或上班喝含酒精的饮料。

四、未经安排或同意,擅自顶岗.换岗。

五、干部不按规定值班,重点工作.特殊作业等应在现场时不在现场。

4.发现以下言语和思想,扣除部门季度考核5-10分。

一、散布事故不可避免论。

二、出现违规说以前都是这样做的,没事或者表达类似的意思。

3.对确认的违章事故不认识错误,吸取教训,找相关管理检查人员进行论理。

4.无故不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或不认真参加培训教育,对上级规定和文件精神说不知道。

第四条质量安全和劳资管理部门及各级管理人员在各种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可以反映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向责任部门发出书面通知,责任部门负责人应当组织整改。对于三违现象,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追查分析,根据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帮助或者处罚。需要罚款的安全部门应当出具罚款单,部门负责人负责追缴罚款,并在规定期限内上交财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不能上缴的,从部门负责人工资中扣除。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三违造成伤亡的,应当按照事故管理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7条年内个人累计出现3次以上三违行为,待岗学习,由劳资部门重新考核后上岗。

第八条因严重违规和屡查屡犯的顽固性三违,扣除部门安全考核50分,对责任人加倍罚款。

第九条部门累计三违5次以上,当年不得参加安全先进评选。

第十条鼓励员工拒绝非法指挥,拒绝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和施工场所的所有权。

第十一条鼓励员工举报三违现象,对举报三违的员工按同等金额奖励责任人罚款,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进评选。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对三违罚款专项科目进行管理,用于表彰奖励处安全先进、安全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在处组织的基础工作检查中,发现三违现象,可以按照基础工作考核扣分,同时对责任人处以罚款。

第十四条本办法处罚和奖励低于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的,按规定执行。

相信经过以上介绍,大家对某项目施工人员的三违处罚方式也有了一定的了解。欢迎登录建材板网查询更多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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