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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变形控制测量有哪些一般规定是什么?

日期:2021/8/18 Click:877
3)当基准点离所测建筑距离较远致使变形测量作业不方便时,宜设置工作基点。三、变形测量基准点的标石、标志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三、变形测量基准点的标石、标志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
建筑变形控制测量有哪些一般规定?以下是建材板网的详细介绍。

一、建筑变形测量基准点和工作基准点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建筑沉降测定应设定高度基准点

2)建筑位移和特殊变形测定应设定平面基准点,必要时应设定高度基准点

3)基准点离测定的建筑距离远,变形测定作业不便时,应设定作业基准点。

二、变形测量的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区域以外、位置稳定、易于长期保存的地方,并应定期复测。再测定周期应根据基准点所在位置的稳定情况确定,建筑工程中1~2月再测定一次,点稳定后每季度或半年再测定一次。观测点变形测量成果异常或测量区受地震、洪水、爆破等外部因素影响时,应立即进行再测量,按本规范第8.2节的规定分析稳定性。

三、变形测量基准点的标石、标志埋设后,应达到稳定后方可开始观测。稳定期应根据观测要求与地质条件确定,不宜少于1.5d.

四、当有工作基点时,每期变形观测时均应将其与基准点进行联测,然后再对观测点进行观测。

五、变形控制测量的精度水平必须低于沉降和位移观测的精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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