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25 Click:693
一、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法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五、治安管理要坚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重点的治安防范工作。违反规定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者,情节严重,已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者,触犯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酌情给予行政或经济制裁。
为加强工地治安管理,维护工地治安秩序,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工程生产、生活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政府相关法规,特制定本规定,希望全体员工执行。
一、施工现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依法管理,服务生产,保障安全的原则。
二、公安机关、保安组织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的主管部门,在公司和项目经理部的领导下,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治安管理工作。
三、根据本工程规模和特点,实施阶段性和区域性管理,包括施工管理全过程,实现施工生产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评价。
四、在工地治安管理中,还要依靠当地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领导,支持和配合,落实统筹领导,各负其责,共同作战,保障工程生产正常进行。
五、治安管理要坚持贯彻落实防为主方针,做好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灾害事故为重点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劳务队伍,必须按照“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纳入施工管理全过程,维护好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
七、现场劳动者,在工程部门或指定负责人管理外包队或(民间劳动者)队的同时,民间劳动者必须持有户籍所在地、乡以上政府的证明书和本人居民的身份证明书,经雇佣队、小组和公安部门审查登记册,使用。
八、各分包队或民工队应由本队长负责治安工作,建立各项安全、治安保障制度,制定本部门相应遵守法律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
九、各部门对使用的民工进行安全技术训练,运输、机械、高空、焊接等特殊职业者必须持有监视证,未通过相关部门考试,不得进行监视作业。
十、加强对各自员工的管理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要及时报告,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犯罪分子混入内部,做好预防、减少各类犯罪。
十一、对现金和贵重物品的管理,要有制度和防护措施,保证安全,财务门窗要牢固,符合防盗要求,同时不准存放现金超过规定限额,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设二人以上专门值班看守。
十二、各承包队或民工队要管理自己的人,管理自己的门,不要妨碍施工生产、正常生活秩序、不要吵架、集体暴行、赌博等治安事件,要做好指导调停工作,为施工生产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十三、认真执行《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准违章作业,在非用火区内吸烟及违章使用明火,必须符合安全防火规定,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十四、违反规定六、七、八、九条者罚款100~1000元违反规定十、十一、十二、十三条者,情节严重,已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负责人,违反刑事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情节适当行政或经济制裁。对负责领导的人罚款1000~5000元。
十五、以上规定希望大家相互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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