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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建设工程

日期:2021/7/23 Click:844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
工程成本基础知识建设工程招标:建设工程工程招标投标程序

1、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各类住宅建设、土木工程、设备安装、配管线路铺设、装饰装饰等建设工程在项目立项批准文件或年度投资计划发布后,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具备条件的,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建设方案。

2、提出招标申请,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报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预审档案、招标档案编制备案。

招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相关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

如果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应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投标的项目投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纸和信息网上公开。

如果采用招标方式,招标人应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招标邀请函。

5、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质后审是指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进行资格预审时,一般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除外还有规定。

如果取得资格预审,招标人可以出具资格预审公告。通过预审后,招标人应向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招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通知获得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招标人通知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6、投标文件发行

投标文件发行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或邀请的投标机构。招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图纸和相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招标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在招标期限至少15天前,必须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司,修改或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构成部分。投标机构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或不明确的问题,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后7天内书面向招标机构提出,招标机构应当书面或投标准备。

7、勘察现场

为使投标单位获取关于施工现场的必要信息,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招标单位应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投标单位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提出。

8、投标问答会

投标机构发行投标文件、投标机构调查现场后,投标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图纸和相关技术资料,调查现场提出的问题,投标机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回答:

(1)收到投标机构提出的问题后,书面回答,同时将答案送到获得投标文件的投标机构。

(2)收到提出的问题后,通过投标回答会进行回答,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投标文件的投标机构。投标回答会的目的是明确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回答投标机构对投标文件和调查现场提出的疑问和图纸进行基础和说明。所有参加投标答疑会的投标机构都必须登记,证明参加投标答疑会。开标前,招标单位不得与任何招标单位代表单独接触,单独回答任何问题。

9、接受投标书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到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签字保存,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标文件。如果投标人少于3人,投标人应依法重新投标。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后投递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拒绝。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到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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