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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试样的规定

日期:2021/7/21 Click:809
3、工程实体质量与使用功能检测应依据相关标准抽取检测试样或确定检测部位。2)试样标识的内容应根据试样的特性确定,宜包括:名称、规格(或强度等级)、制取日期等信息。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验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1、入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现场外抽取。

2、施工过程质量检测试样,除确定工艺参数可制作模拟试验外,必须从现场相应的施工部位制取。

3、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检查应根据相关标准抽取检查样本或确定检查部位。

4、样品应具有独特的标志,符合以下规定:

1)样品应按样品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得有空号、重号

2)样品标志的内容应根据样品的特性确定。名称、规格(或强度等级)、制作日期等信息

3)样品标志应清新,附着牢固。

5、样品的保管、搬运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6、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的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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