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9 Click:592
三、职责:公司各部门在进行生产时务必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2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由总经理或安全环保部会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一、目的:
为了加强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确保设施、设备处于安全可靠的状态,避免或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设备的操作。
三、职责:
公司各部门在进行生产时务必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
四、内容
4.1开车
4.1.1开车前必须制订开车方案,报安全环保部、生产车间、设备能源部等部门审核论证批复后施行。
4.1.2新产品、新技术或停车检查(修理、修理)后,开车前必须进行以下工作:
4.1.2.1检查,确认水、电、气必须满足开车要求。
4.1.2.2各种原料、材料、辅料应供应齐全、合格,并进行分析验证。
4.1.2.3生产车间所有与本生产工艺无关的杂物,应全部清理干净。
4.1.2.4检查阀门的关闭状态,保证装置程顺畅,各种机电设备和电气仪表等应处于良好状态。
4.1.2.5保温、保压及清洗的设备必须满足驾驶要求,必要时更换、清洗和分析,合格。
4.1.2.6安全,消防设施按规定位置数量配置齐全,检测器材保证处于良好状态。
4.1.2.7必要时停止所有检查作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
4.1.3各种条件完成后,驾驶员应向安全环境保护部报告驾驶具体时间,安全环境保护部应组织安全、设备、技术、仪表、电气、技术、基础设施等专家到驾驶现场检查,确认符合驾驶要求,同意后才能驾驶。
4.1.4驾驶过程中,要加强相关岗位之间的联系,严格按照驾驶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进行。升降温度、升降压力和加减负荷应严格按规定进行。
4.1.5驾驶过程中,应严格注意工艺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加强与相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在情况紧急时停止驾驶,严禁强行驾驶。
4.2运行
4.2.1必须制定产品的技术规程,根据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法,严格按操作法操作。
4.2.2更改或修改工艺指标,必须由总经理或安全环保部书面下达,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更改工艺指标。职场工作人员必须改变或修改技术指标,申报社长和安全环境保护部,社长审查、确认后书面实施。
4.2.3操作者应严格执行化工操作工的六严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4.2.4安全附件不得随意拆卸或拆卸。声音、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4.2.5现场检查时,不得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和各种仪表管道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要有人监护。
4.2.6严格遵守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使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4.2.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如紧急情况下,可先处理后报告。工艺过程和机电设备处于异常状态时,不得随意交接。
4.3停车
4.3.1必须制定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停车不能正常停车。
4.3.2系统的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度)按高压后的低压顺序进行。需要保温、保压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必须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4.3.3停车前停止主机,然后停止辅助机。
4.3.4设备(容器)卸压时,应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事故发生。
4.4紧急处理
4.4.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同时向相关方面汇报,必要时先处理后汇报。
4.4.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4.4.3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冲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4.4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源和事故岗位的电源,同时尽快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4.5作业许可
火灾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临时电力作业、高空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设备检修作业必须取得作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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