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9 Click:616
1.目的为了加强视频监控系统操作管理,确保监控值班人员正确操作,确保监视范围内情况得到及时处置、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的安全使用,特制订本规程。316当发生紧急情况,涉及人员生命安全时,操作人员(值班人员)可关闭(断开)视频监控系统总电源,并立即报管理部门负责人等急救人员到来。
1.目的
为了加强视频监视系统的操作管理,确保监视值班人员的正确操作,及时处理监视范围内的情况,保证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充分发挥视频监视的安全使用,制定本规程。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北京万意百货公司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管理。
3.责任和要求
3.1使用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
3.2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3.3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未通过岗位培训,取得相关资格的人员不得操作本设备。
3.4使用部门应定期组织操作人员学习本规程,必要时请专家培训,进行审查。
3.5新员工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审查后,可以在有操作资格的人的指导下操作视频监视系统,但不得单独操作。
3.6操作人员应认真负责工作,遵守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按规定穿工作服,穿劳动保护用品。
3.7操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和企业各项安全法规和安全制度,所有生产活动均应约束在安全规范内。
3.8保证安全作业,无责设备事故,无工伤,无各种事故迹象。
3.9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切实实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他人,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
3.10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或制止违反安全制度的指挥或操作。
3.11未经上级设施部门同意,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各设备系统的软件参数设置
3.12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维护和调整检查不得擅自删除视频资料,必要时必须得到有关领导的批准
3.12视频监控系统的设置、维护和调整
3.13严禁关闭视频监控系统软件或关闭视频监控主机。如果设备故障,请立即修理,严禁切断视频监视设备系统。
3.14值班人员应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工作,不允许外来人员擅自操作视频监视系统,当班人员应紧随监护;未经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严禁擅自取得视频资料和他人观看或复印件和他人;公安机关因科学调查必须借用视频资料,必须登记审查人员证明书,逐级报告,经领导批准提供。
3.15不得另行使用视频监控站,以免外部计算机病毒侵入本系统。
3.16发生紧急情况时,操作人员(值班人员)可关闭视频监控系统的总电源,立即向管理部门负责人等急救人员报告。发生火灾时,.
应立即使用灭火器材实施灭火,火灾无法控制,应立即执行《火灾应急预案》相关程序,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立即切断电源,避开设备,隔离相关可燃物。
4.视频监控系统设备操作规程
4.1启动前:
4.1.1确定线路连接是否正常,供电系统是否完好;
4.1.2开机前,必须检查机器附件(鼠标、键盘等)是否完好无缺,若发现有异常(如机器被人为损坏或物品丢失等)情况,应及时上报;检查设备上是否摆放有禁止堆放的其它物品,
尤其是易产生电磁干扰的电子设备,以免影响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4.1.3启动时,请打开显示器,按下主机启动按钮启动主机。
4.2运行维护:
4.2.1视频监控系统操作人员应保持监控室、监控设备、操作平台台的清洁,每天定期检查所有照相机的全景,每天检查照相机、云台、照相机、防护罩等视频监视器的设备,检查各设备的作业是否正常,是否有损坏、遮蔽物、丢失的
4.2.2发现建筑物、设备异常或者人员发生危险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的维护和组织救援
4.2.4硬盘视频应始终保持视频状态,严禁随意更改视频状态和停止系统视频。4.2.5州局安全监督管理科每年联系协商维护机构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清洗,进行响应值和其他必要功能试验,合格后可继续使用,不合格者严禁重新安装使用。
4.2.6发现以下监视可疑情况,应立即向上级报告或巡逻可疑情况内容、部位确认,实施跟踪监视,保持可疑情况的处理和结果记录:
4.2.6.1有人在控制中心和基地破坏设施,有人撬锁、锁定、窥视房间内情况,在楼层通道堆放物品、作业、施工
4.2.6.2有人冒烟、起火、发水、闪光
4.6.3有人挪用消防设施、器材,有人影响消防安全运行
4.6.2.2有人禁止吸烟,有人在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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