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8 Click:806
2、承包单位在开工前,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的规模、特点等),结合自身的资源状况,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1、工程施工前,施工公司应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查编制的特殊施工组织设计后,填写特殊施工组织设计报告审查表,提交建设公司和监理机构审查。
2、承包公司开工前,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规模、特点等),结合自身资源状况、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制定施工组织设计。
3、特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符合
(1)发行、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
(2)设计机构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必要时,可要求设计部门合作,进行部分会计和部分修正。
(3)国家和行业发行的规程、规范、标准和政策、国内外设备资料标准。
(4)现场具体条件,实现安全文明施工。
4、特殊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
(2)主要施工方案和重大技术措施、质量标准和质量控制点。
(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包括交通运输干线和施工排水系统)。
(4)施工综合进度网图(包括开工、竣工日期、工序日期、重要线路、阶段形象进度和施工进度)。
(5)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备、材料、半成品、加工制零件)。
(6)施工图的交付进度。
(7)主要施工机械的配置和劳动力计划。
(8)施工能力供应(包括水、电)。
(9)生产、生活临时建设设施的安排。
(10)保证施工安全(包括消防、飓风、防雨等),保证质量计划、措施,保证文明施工。
5、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特殊施工方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本专业相关内容的技术可靠性和技术性进行审查并签字。
6、承包公司需要修改时,总监理工程师发表书面意见,返回承包公司修改后再审查,总监理工程师重新组织审查、审查、认可。
7、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监理机构向承包机构发行,同时向建设机构提交。
8、承包公司应按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如果需要更改其内容,必须在实施前将更改内容提交项目监理机构进行审查。
9、施工组织设计在实施过程中,承包单位如需做较大变动时,仍应报审。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发行。
10、对规模大、结构复杂或属于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后,还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还应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11、对于规模大、技术复杂的工程、集团工程或分批提供图纸的工程项目,经建设部门批准可分阶段审查施工组织的设计。
12、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公司、分公司工程,承包公司应制定分公司、分公司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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