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8 Click:575
1机械管理员、工具员根据机械设备、工器具使用情况,按保养间隔编制季度机械设备、工器具保养计划,并落实完成。415现场暂时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包括封存、报停等)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1、在机械设备、工具使用寿命的全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损害机械设备、工具,威胁人身健康和安全,污染环境的因素,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我项目部机械设备、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机械设备、起重机械(工具)的安全管理(包括租赁机械设备和工具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机械管理员归口管理
3.2安全员负责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3各施工队负责实施。
4、工作内容:
4.1机械管理人员、工具人员也是机械工具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有权纠正违规,停止机械不安全工作,命令纠正和处罚。
4.2项目部必须有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目标,施工安全体系中必须建立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各级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职责。
4.3购买的机械设备、工具必须是专业厂生产的合格产品,具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证明资料、文件。
4.4工程开工前,由机械管理人员、工具人员编制机械设备、工具人员培训计划,对机械设备、工具人员进行机械安全培训教育。
4.5工程开工前,技术科在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中明确机械设备、工具安全注意事项,在安全技术交底过程中应同时交底机械设备、工具安全,在安全作业票中也应体现机械设备、工具安全。
4.6机器设备、工具投入使用前及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公司《机器设备管理制度》和《工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严格检查,并填写相应的检查记录,只有检查合格者才能投入使用,不合格者必须退场更换,确保机器设备、工具在施工使用全过程中处于完整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附件完整有效。
4.7对起重机械设备、工具,必须根据公司《机械设备、工具安全工具检查和试验相关规定》进行检查,只有有有效合格证和合格证的机械设备、工具才能投入使用,起重机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8所有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设备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9坚持养护并重、预防为主原则,施工队必须按要求定期维护机械设备、工具,及时维护,确保机械设备、工具处于良好的安全技术状态。
4.9.1机械管理人员、工具人员根据机械设备、工具的使用情况,根据维护间隔制定季度机械设备、工具维护计划,完成。
4.9.2机械设备、工具维护分为定期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三级维护、转移前维护、停止维护。各级维护内容根据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工具管理方法的要求进行。
4.9.3除了上述维护内容外,所有机械设备、工具在投入使用前和工程完成,机械设备、工具入库前应集中进行一次维护、检查、维护,对不能使用且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工具应进行废弃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4.9.4机械管理人员、工具人员应根据机械设备、工具设备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大、项目修理计划,执行。
4.9.5对机器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的突发故障,机器设备、工具使用单位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修,严禁带病运行。
4.10中型以上机器设备、工具设备应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三个定制,小型机器设备、工具设备实行班级、组长负责制。
4.11坚持机械设备、工具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操作证审查制度。
4.11.1机械设备、工具设备操作人员应选择工作责任感强、健康、中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
4.11.2机械设备、工具操作只有参加过训练、学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向人事部申报的人才能进行科学调查。
4.11.3机械设备、工具操作证每两年审查一次,国家有关部门证书按有关部门规定审查,审查不合格或未过期者不得继续操作机械设备、工具设备。
4.11.4机械设备、工器具操作人员在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时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技术规程的规定操作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服从现场人员指挥。但对于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11.5项目部应根据施工要求制作项目部施工机械人员登记表,收集机械队资格和人员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
4.12机械设备、工具设备在使用中应不超负荷使用、不生病、不盲目使用、不违法使用。
4.13机械设备、工具设备必须超负荷作业,必须正确计算和制定紧急安全措施,但动载不得超过10%的额定负荷,静载不得超过25%,双机吊机不得超过该机80%的额定负荷,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保证措施
4.14机器设备、工具安全监督、检查
4.14.1机械管理人员、工具人员应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工具管理办法》要求开展日检点、经常检查和一般检查等各项检查工作,发现违反岗位纪律、机械运行异常或维护不良、事故危险、记录不完整等,应立即采取措施纠正或排除记录。
4.14.2机械管理员、工具员在每次经常检查及一般检查完成后,应开展一次机械设备、工器具安全例会,及时总结经验,并就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4.15现场暂时不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工器具设备(包括封存、报停等)必须进行检查、鉴定,按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中的要求进行保管,防止损坏及丢失。
4.16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具设备应根据公司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和《工具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标识,主要机械设备、工具设备应在机械设备、工具明显部位挂上标识,标明负责人姓名、简单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17施工机械原因引起的机械损失、人员伤亡或其他灾害引起的机械损失,均为机械设备事故,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分析,按照公司机械设备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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