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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建筑方面审查

日期:2021/7/17 Click:783
第二章 318指挥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一条、指挥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指挥长是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指挥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矛盾时,首先要遵循安全,坚持不安全生产的原则。处理安全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放过,事故负责人和大众不接受教育,不放过预防措施)。

第二条,各参建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为本单位、本单位、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指挥部与各项目之间实行行政顶尖负责人、分管领导人主要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人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参建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业工作人员,各级领导严格执行管理生产经营必须管理安全原则,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和负责人应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程区域的安全技术负责,各业务职能部门应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责,对工地现场临时发生的安全隐患、事故的安全管理,谁负责。

第四条、党、政、工、团结共同管理

1、党委和各支部要切实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督促各级行政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党员干部考察、审查、采用时,应以安全工作的好坏为前提条件,政治思想工作应首先将安全生产列入主要内容。

3、指挥部工会在安全生产中,充分发挥大众监督作用,切实抓住各级集团监督组织,发挥有力监督作用,认真做好员工安全训练。

4、指挥部团支部组织青年团员发挥作用,切实进行青年员工安全思想教育培训。

5、康东路各参建部门支部、工会、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员工、青年团员学习各种安全法规。

第二章318指挥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一条、指挥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指挥长是指挥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指挥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每季度亲自主持全司令部性安全大检查,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领导召开安全事务会议的各级领导、司令部安全事务所、工程所、施工部门、监理部门等各部门反映的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问题。

3、参加指挥部内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规划制定,参加安全奖惩等重要制度制定,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时,必须当场指挥,根据救灾预案组织应急、应急。

4、深入现场,听员工及施工人员、群众反映安全隐患问题,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利益的关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

5、重视员工健康和职业安全,指挥部计划年初支付安全经费,用于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实施。

第二条、分管安全副司令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分管安全副司令长是司令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司令部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和管理责任,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与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本部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组织制定指挥部安全奖惩等重要制度,参与制定指挥部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加强员工安全培养和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学习、检查、评价等活动,总结、交流、推进、报告本项目内参加者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督促各参加者进行安全教育、训练和安全基础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指挥部安全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处理、报告,监督各部门安全工作。

6、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上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7、定期现场解决安全隐患,全力支持安全管理办公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工作,随时听取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产生矛盾时,首先要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第三条、分管工程副指挥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分管工程副指挥长是指挥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对指挥部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和管理责任。要严格执行管理工程进度、质量,同时要管理安全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将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时间表,规划、安排、检查和总结评价。参加每季度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处理重大事故隐患。

3、检查调查、设计、监理、施工、检查等合同机构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督促各参加机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基础工作和重大技术方案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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