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7 Click:947
自然灾害的发生,会给正在建设施工中的工程项目造成严重影响,往往会造成建设工程实体毁坏,建设施工行为中断,使监理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发生变化,使监理工作具有与正常情况不同的工作内容和重点。自然灾害发生时,灾害现场往往水、电、路、通讯中断,危及人身安全,会造成建设工程实体毁坏,建设施工行为中断,管理指挥混乱,使监理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发生变化,监理工作进入一种非正常的状态。
2006年7月14日至7月16日,受强热带暴风雨碧利斯的影响,湖南省郴州地区遭遇50多年来最大暴雨,11个县(市、区)暴雨、暴雨、局部暴雨。据报道,14日8时至16日13时,郴州地区平均降雨量为291.9毫米,有些地方最大降雨量为470.3毫米,据说超过500年。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河流水位急剧上升,池塘满,滑坡,泥石流猛烈,农林牧渔大面积损坏,交通运输、水利设施损坏严重,形成严重洪水灾害。灾害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建设中的武广客运专线,作为经历了特大暴雨的现场监理人员,在突如其来的灾害面前,对发生自然灾害的监理工作进行了粗略的实践和思考。
一、前言
自然灾害是人类依赖的自然界发生的异常现象。其中有地震、泥石流、海啸、台风、洪水等突发灾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等长期出现的渐变灾害,也有水体污染、水土流失等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灾害。
自然灾害的产生,会对在建工程施工中的工程项目造成严重的影响,往往会造成建工程实体毁坏,导致建工程施工行为中断,导致监理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发生变化,使监理工作具有与正常情况不同的工作内容和重点。结合监理工作实践,探讨和总结发生自然灾害时监理工作的特点、工作内容和重点,对提高监理服务水平具有一定意义。
二、自然灾害对监理工作的影响
1、自然灾害对监理工作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危害建设工程实体,影响建设施工行为,改变工程建设的自然环境等方面,进而影响到监理工作
监理是监理企业接受业主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业主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从监理工作对象可分为建设工程实体、承包公司建设行为和建设管理程序三个方面的催促管理。作为监理工作对象之一的建设工程实体,大部分都是在户外建设,具有体积庞大、价值高的特点,尤其是交通、水利、城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般都是户外露天建设,点多线长,跨越地理区域广阔,受地质、气候等环境因素影响较大,特别容易受到自然灾害的损害。
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监理工作是异常状态下的监理工作。台风、暴雨引起的泥石流、洪水和地震是工程项目建设中经常发生的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发生时,灾害现场常有水、电、路、通信中断,危害人身安全,造成建筑工程实体毁坏,建筑工程行为中断,管理指挥混乱,监理工作对象、工作环境发生变化,监理工作进入异常状态。
2、自然灾害是建筑工程的风险因素之一,在发生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监理工作是一项附加监理工作
附加工作是指与完成正常工作有关,在委托正常监理工作范围以外监理人员应完成的工作,包括委托人、第三者的原因,阻碍监理工作或延误增加的工作量或延长时间。
自然灾害的发生,对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有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不能事先确定,但监理的工作量会增加。同时,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突发性、并发性和瞬间毁灭性,因此灾害发生时的监理工作内容和重点难以在委托监理合同、监理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明确,对于未发生自然灾害的工程项目,发生自然灾害时的监理工作是一项额外的监理工作。
三、自然灾害发生时现场监理工作重点
在自然灾害面前,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各现场机构应经历面对灾害、防灾危险、恢复生产三个阶段。
1、灾害发生阶段的监理工作要点:掌握灾害现场情况,了解灾害发展,及时记录灾害情况
自然灾害发生时,监理工作主要应当掌握灾害现场情况,了解灾害发展,记录灾害情况三方面的工作。
要掌握灾害现场的状况,了解灾害的发展,记录灾害的状况,重视和利用所有通信手段收集信息,核心是立即记录。电视、网络、收音机、电话、传真、村民传达的各种信息应整理记录,重点收集和记录:灾害状况、灾害对策、灾害对策、灾害对策预报、地方政府对居民的警告指令等。
2、防灾危险阶段监理工作重点:给予信息支援,重视人身安全
防灾危险主要是指施工部门的紧急自助行为,在灾害发生时避免伤亡,减少损失的活动,监理没有直接参加,但是应力能够给予信息支援和必要的注意。灾难发生时,现场施工人员往往忙于转移机械、材料,无法考虑信息收集、周边环境变化,监理现场机构应根据掌握的信息及时提醒,重点是确保人身安全。
3、恢复生产阶段的监理重点:灾害状况调查和证实
自然灾害停止后,进入恢复生产阶段。随着灾害停止和社会各方面的灾害对策,通信、交通逐渐恢复,现场监理机构应立即进行灾害现场调查。
(1)灾害状况调查方式:与施工公司共同进行现场检查
的实际工作,应注意尽量不影响施工公司的救灾保险工作。如果施工单位的人员不能参加紧急维修,现场监理机构可以独立进行。
(2)灾害状况调查和记录重点
①灾害发生的位置和部位。
②灾害类型、破损程度、必要灾害现场状况的说明。
灾害类型有多种分类方法,无论采用哪种分类方法,都要强调监理对象(施工单位、工程实体)的损害和影响程度。例如,对于道路、基坑和场所,是埋在堆积物上还是破损,整体还是局部破损。对于房屋、临时实施等工程实体来说,是变形位移还是完全破坏局部破坏还是整体废弃?对于机器、材料来说,是被埋、污染还是失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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