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7/16 Click:841
本规程适用于青岛港(集团)董家口分公司登高作业的人员。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程引用了青岛港(集团)《职工通用安全守则》、《维修工人通用安全守则》的相关内容。11需要切割设备护栏进行维修作业时,应在切割开口处加设防护装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护栏。
1范围
本操作规程规定了登高作业安全操作的内容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青岛港(集团)董家口分公司登高作业的人员。
2规范引用文件
本规程引用青岛港(集团)《员工通用安全规范》、《修理工人通用安全规范》相关内容。
3内容和要求
3.1作业前的准备和检查
3.1.1检查头盔、安全带(绳)是否完好,按规定系紧。
3.1.2检查登高工具、器材是否安全可靠。
3.1.3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问题,通道上的作业必须在作业区域的地面设置围栏和警告帽来定义作业区域。
3.1.3登高作业人员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熟悉登高作业安全常识。
3.2作业中
3.2.1登高时,集中精力,行为稳定,不携带重物。
3.2.2工具应放入工具袋中。如果工具袋很重,应在达到一定高度时用绳栓牢地提起。
3.2.3上下自动扶梯牢固,禁止借用结构物等非登高设施登高。
3.2.3高处维护作业点不稳定时,应妥善处理后,人员可以站立作业。
3.2.5人到达作业点后,请系好安全带,禁止安全带低。安全带的长度应尽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栓点必须牢固可靠。
3.2.6高空作业人员应与导电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维修工具、材料应与裸导线保持2米以上距离。
3.2.7使用气体焊接、气体切割或电气焊接作业时,请将气体焊接、火炬和电焊钳与导管(线)连接固定,以免漏气、漏电。焊接、切割下面的空间应采取遮挡措施,注意防火。
3.2.8高处修理严禁扔东西。作业面下方严禁人员通过。
3.2.9需要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3.2.10高度与起重机械合作时,必须指定负责人指挥,起重物必须牢固。另外,采用牵引绳引导起吊,其他作业人员必须避开挂钩路线和起重臂的下俯方向。
3.2.11需要切割设备护栏进行维修作业时,应在切割开口处加设防护装置,维修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护栏。
3.2.12使用梯子从事高处作业时,请注意脚部放置在坚固的基础上,防止扶梯滑动,严禁使用连接梯。如果维修点有导电体,严禁使用金属梯。
3.2.13使用脚手架从事高处作业时,脚手架板应铺满,不得有空板,铺板应牢固,连接件应牢固。
3.2.14不得站在扶手外作业或用扶手起吊物品。
3.2.15遇到恶劣天气,风力达到6级以上应停止作业。
3.2.16米以上为登高作业,特殊环境不足2米也应视为登高作业。
3.3作业后
3.3.1恢复临时拆除的护栏等防护装置。
3.3.2整理工作现场,清扫工具用绳子放在地上。
3.3.3清扫地面,确认安全后人员可以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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